新华社记者问:瓮安县三中女学生李素芬被无辜杀害,议论较多的是该女生是被“奸杀后投入河中”,请问情况是否属实?
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回答:
2008年6月25日上午11时30分许,我接州公安局通知:委托都匀市公安局派出法医前往瓮安县城,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,鉴定其死亡原因。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,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。提取阴道分泌物,未检出精斑。
贵州省电视台记者问:有传闻说,被害女生的“叔叔、爷爷、奶奶被打住院抢救,妈妈说话含糊,已失去理智,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”,还有传闻说,李素芬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,请问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?
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回答:
1. 爷爷奶奶被打伤的 这个事实不存在;
2. 婶婶被剪头发,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;
3. 其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,但是,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,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,之后,在保险公司门口被打,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,案件正在调查中。
中国检察日报记者问:有传闻说,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,另2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,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,请问是这样的吗?
黔南州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罗毅回答:
经我们了解,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,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事发时在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、刘某、王某,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,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。
贵州日报记者问:有传闻说,公安局曾多次硬抢尸体、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,请问有这样的事情吗?
瓮安县副县长肖松回答:
我是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,叫肖松。自2006年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。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,据我了解,过去也未发生过,根本就没有。
香港文汇报记者问:听说死者亲属“向政府讨公道时,政府官员避而不见”,是这样的吗?
瓮安县副县长肖松回答:
6月28日下午4时左右,我和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守菊得知情况赶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,与周国祥副局长汇合,指挥开展处置工作,另告诫围观群众,“有什么问题可以派代表和我们对话,不能聚集在这里”,当即遭到少数不法分子的拒绝和谩骂。
省电台记者问:请详细介绍一下死者的身份
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福回答:
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:李树芬,女,汉族,1991年7月生,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,瓮安三中初二学生。父亲李秀荣,母亲罗平碧,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。陈某,男,1987年6月出生,汉族,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,在瓮安县纸厂打工。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。刘某,男,1990年1月出生,汉族,与陈光权为同村人,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。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。王某,女,1992年7月出生,汉族,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。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。